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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东南角的矮墙上,一缕细烟正笔直升起。狼粪混着硫磺的气味若有若无,这是我第二次重生才注意到的细节——第一次重生时,我只当是哪家在熬药,直到三年后,元军从这里突破防线,才知道这缕孤烟是传递军情的信号。
阿爹,今日渔市来生人了我拽着阿爹的衣角,目光扫过街角那个戴斗笠的灰衣人。他腰间挂着的玉佩,正是前世在临安枢密院见过的样式,刻着半只展翅的鸿雁。
阿爹愣了愣,笑道:你这孩子,怎的比我这三十年的老船工还灵醒晌午来了个北方客,说是替扬州盐商采办海货。他压低声音,不过那人气度不凡,怕是个当官的。
我攥紧了手心。第一次重生时,这个灰衣人在三日后带走了渔市的李二哥,说是去杭州谋差事,后来才知道,李二哥成了元军的探子。而此刻,我盯着灰衣人腰间的玉佩,忽然想起《武林旧事》里记载的鸿雁传信——枢密院直属的暗桩,以半只鸿雁为记,专门在江南搜集水师情报。
阿爹,我想去学识字。我忽然开口,前世第一次重生时,我在渔市厮混到十六岁才进私塾,错过了接触官学的最佳时机。这一次,我要在十二岁这年,进入平江府学。
阿爹的手在我肩上顿了顿,叹了口气:砚哥儿,咱渔家子......
李三哥不也进了府学我打断他,他爹不过是个摆渡的,如今在府学里跟着先生学《春秋》,上个月还得了知州大人的赏赐。
提到李三哥,阿爹的眼神动了动。李三哥本名李焕,是渔市第一个考上府学的孩子,后来成了我的同窗,却在开禧北伐时向金军出卖了宋军的粮草路线——这是第一次重生时,我在牢里听狱卒说的。
好。阿爹终于点头,明日我就去求府学的王先生,你自小记性好,说不定能当个伴读。他粗糙的手掌摸了摸我头顶,只是学了字,可别忘了咱渔家的本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