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从宪法制到宪法典 (第6/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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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章永乐先生在《多民族国家传统的接续与共和宪政的困境——重审清帝逊位系列诏书》(《清史研究》2012年第2期)一文中,对于逊位诏书与五族共和之间的法理关系也有过论述。">
《清帝逊位诏书》和《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均是在立宪派主导下完成的。立宪派多半是清末士绅阶层出身,早期的北洋政府是立宪派与北洋系合作的结果。这些人在传统社会的宪法制中,处于“劳心者治人”的地位,他们作为统治群体,对激起精英以外“治于人”的“劳力者”的自觉意识本就没有兴趣。北洋政府在1914年5月1日颁布的《中华民国约法》<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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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中华民国约法》一直被应用,直到后来被1923年10月10日颁布的《中华民国宪法》所替代,但这部新的宪法还未实际起作用,便被段祺瑞推翻,嗣后北洋政府离寿终正寝也不远了。因此,北洋时期的宪法值得做一历史分析的主要还是《中华民国约法》。">,从气质上可以说是一种精英主义的(准)宪法,与后来的国民政府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很不一样。《中华民国约法》只有60多条,每一条的内容都非常简单;而国民政府的1947年宪法,整部宪法175条,每一条内部的复杂程度更是不可同日而语。
这带来一个意料之外的结果,就是北洋宪制的形式因与质料因的匹配度是比较高的。《中华民国约法》作为一部精英共和宪法,而不是一部民主宪法,近乎对传统政治秩序做了某种成文化、宪制化的表达,国家由精英进行父权式的统治,百姓处在混沌的状态中接受牧养。晚清的士大夫、立宪派等实现了精神自觉的群体,将自己的政治主张转化为现实的政治秩序,精英之间建立了共和的政治结构;其他没有产生精神自觉的人群,就不主动去动员他们。这与晚清一些保守派拒绝洋务,主张君主不能与民争利,要“养民”,有着相似的逻辑。在传统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一旦把民众动员起来,却没有能力满足他们的需求,就一定会天下大乱。保守派的顽固当然有问题,但问题不在于他们恐惧民众,而在于他们对新的技术、新的经济没有感觉。帝国面对外部压力必须加强动员,但动员有可能无法满足民众的诉求;只有依托现代经济与技术,才能摆脱这种困境。在这种困境始终萦绕人们心头之际,尽量少地刺激与动员民众,是一个很自然的政治倾向。
《中国民国约法》不以民众动员为诉求,而一般民众在此宪制中也并未进入历史,真正进入历史的是那些精英,包括士绅立宪派、一些海归知识精英、一些北洋军阀精英等等。就参与共和的精英来说,人数很少,易于动员,诉求相对容易聚焦;再者他们都是经传统文化熏陶出来的,传统宪法制对他们的道德约束力都还在,一些基本的道德共识也相对容易达成。北洋时期的宪政,尽管有很多问题为人所诟病,诸如曹锟贿选玩弄宪政之类,但毕竟他还愿意贿选,而不是把枪一挥,直接解散掉国会,这意味着他还认可宪法的权威性;故而可以说,当时的精英们都还有某种宪制精神,或者更准确地说,他们仍未丢掉其宪法制的本能,根本原因在于北洋时期的政治形式因与质料因相匹配。
单纯从宪法典的角度来看,会认为这样一种宪制并不是真正的宪制。但揆诸历史会发现,一直被认为是宪制国家范本的英国,在其宪制历程当中的很长时期,其民众也未进入历史。比如《大宪章》,实际上就是几十个贵族家族与国王之间斗争与妥协的结果;之后几百年的英国历史,差不多就是在《大宪章》给出的规则基础上,百十来个贵族家族与国王继续斗争与妥协的历史,始终是精英共和,而不是一个民主国。英国的稳定宪制为包括18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在内的欧陆人所羡慕,羡慕它有宪制有自由,但很多艳羡者未必注意到一个事实,即英国宪制之所以运转良好,是因为其形式因与质料因有着很好的匹配度。这种匹配性当中,会发展出一种基于自生秩序的自由。但“基于自生秩序的自由”与“人民普遍进入历史”并不一定是一回事。随着社会的发展,工业革命的进展,越来越多的英国人脱离了传统秩序,产生自觉意识,终于推动了1832年的议会改革,之后又经历了近一个世纪的议会改革,英国民众才拥有普选权,人民才普遍进入历史。而工业革命带来巨额财富,英国便有能力满足那些被激活了自觉意识的民众的需求,自觉的民众与发达的经济互为条件共同发展,其宪制便可运行无碍。
视野再放大一些,可以看到,在不同国家的历史进程中,民众比较普遍地获得精神自觉,主要有两种途径。一种途径是贸易。当人们越来越多地与异己的对象打交道,就会形成对更加具有普遍性和容纳力的制度环境的需求,但从传统时代继承下来的法律和政治环境往往与此不匹配,人们开始主动寻求改变现状,精神自觉于是形成,一个现代宪制的过程逐渐展开。英国走的更多的是这样一种途径。对于包括中国在内的很多大陆国家,由于安全环境不理想,民众的精神自觉更容易通过另一条途径被激活,即战争。战争意味着会有大量的人从熟悉的环境当中被剥离出来,进入到一个很异己的处境。然而,中国历史上战争很多,倘若没有伴随着新观念的进入,民众面对死亡与流徙,其向往的更可能是尽快回到熟悉的旧秩序,而很难形成对新秩序的想象与追求,也就无法真正激活精神自觉。20世纪中国所遭遇的几场战争,正伴随着新观念的进入,伴随着一些全新的动员和组织手法的进入,人们对未来产生了不一样的期待,并愿意去追求,民众才开始以某种方式进入历史。
北洋时期中国安全环境的不断恶化,一战后巴黎和会上中国人过高的期待与过大的失望所带来的刺痛感,终于激起了轰轰烈烈的五四运动,中国大城市的一般民众在运动中被动员起来。被组织和动员起来的民众,即便他们对想要追求的新秩序未必有明晰的意识和主张,还说不清自己究竟想要什么,但都对当下秩序表示了拒绝,知道自己不想要什么,故精神自觉已开始浮现,精神自觉的起点不是“我是谁”,而是“我不是谁”。梁启超先生在20年代初期曾说过:“国民对于政治上的自觉,实为政治进化的总根源。这五十年来中国具体的政治,诚然可以说只有退化并无进化,但从国民自觉的方面来看,那意识确是一日比一日鲜明,而且一日比一日扩大、自觉。觉些什么呢?第一,觉得凡不是中国人都没有权来管中国的事。第二,觉得凡是中国人都有权来管中国的事。第一种是民族建国的精神,第二种是民主的精神。”<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