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革命与战争的正当性 (第2/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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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英]大卫·李嘉图:《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载[英]彼罗斯拉法主编《李嘉图著作和通信集》第一卷,郭大力、王亚南译,商务印书馆,1962年,第113、115页。">
世界经济会在自由贸易当中形成均衡,最终将使得所有人普遍受益,分配问题于是自然被消解掉。
但更进一步的问题也就来了。一个问题是,这种均衡究竟需要多久才能达成呢?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家对此并未给出明确答案,但他们无意中提供了一种辩护策略,就是任何国际贸易失衡以及社会经济的分配失衡,都是因为时间仍不够久,均衡仍未达成。这样一种解释当然逻辑自洽,但凯恩斯为反驳此论曾经说过:“从长久来看,我们都将死去。”倘若全球经贸秩序的均衡结果,被推到过于久远以后才能实现,在实践中,相当多数人就会拒绝接受。一方面,长久无法实现的理论的可靠性有多大呢?另一方面,没有理论可以证明下一代人就比这一代人更有价值,因此这一代人应该无条件地忍受痛苦而为下一代做牺牲。另一个问题是,如果有国家利用政治手段制造对自己有利的世界经济不均衡,虽则从长期看这种手法不会有用,但从短期看它确实可以获益,那么又该如何呢?
一旦考虑到这些问题,则政治、国家的重要性就会被提出来。这可能会通过两个角度呈现出来。
一个角度是类似于19世纪初期的德国政治经济学家弗里德里希·李斯特的主张,他基于对斯密等人的批判,形成了“国民经济学”理论,提出:“政治经济或国家经济是由国家的概念和本质出发的,它所教导的是,某一国家,处于世界目前形势以及它自己的特有国际关系下,怎样来维持并改进它的经济状况;而世界主义经济(指斯密的理论——笔者注)产生时所依据的假定是,世界上一切国家所组成的只是一个社会,而且是生存在持久和平局势之下的。”<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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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德]弗里德里希·李斯特:《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陈万煦译,商务印书馆,1961年,第109页。">
这种角度认为国家、民族是一个不可被取消的本质性存在,国际秩序的行为主体首先是国家、民族,个体的活动只有在这一框架下才成为可能。其理论结果自然会是对于充满古典德性的战争的赞许,对于民族与民族之间的命运斗争的关注;国家内部的分配问题并不是其首要关注,除非该问题会影响到国家的综合能力的提升。经济政策要从属于国家的政治目标(甚至可说是国家的政治神学目标)。
另一个角度则不会将国家、民族做本质主义理解,而是从全球贸易的收益分配问题出发,来提出政治、国家问题,认为国家的重要职能在于调节经贸过程所致的不均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