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帝国的中兴与终结 (第10/2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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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邱立波先生在《从湘军到党军(1850—1950)——军事历史-哲学视野下的中国现代国家建构》(载《学术月刊》2014年第9期)一文中,对于这样一种转型的复杂性进行了非常有趣的探讨,笔者的思考也颇受其启发。">
<span
class="bold">2.租界的寓言
湘军、淮军在西方雇佣军及其帮助生产或购买的热兵器的帮助下,击败了太平天国。西方雇佣军人数不多,却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颇类于大唐平定安史之乱时人数不多却起着极为重要作用的回鹘援军。但是,一个容易让人忽略的重要区别是,回鹘援军是回鹘帝国的国家行为;西方雇佣军主要是上海租界的欧洲人自治组织的产物,国家行为在里面的分量实际上很轻。
上海租界是遍布诸口岸城市的租界中最重要也最典型的一个。它始自1845年上海道台与英国领事签订的《土地章程》,英国人获得了在洋泾浜以北、李家场以南租地建造房屋并居住的权利,嗣后旅沪英国人遂组建了租地人会议,形成自治组织;法国人与美国人也陆续在沪建立租界。旋即太平军起,小刀会攻占上海县城,上海地方政府对于租界地区的主权行使终止,英法美三租界遂在领事的主持下,组建工部局,合并管理三国租界(法租界在几年后退出),积极组织自卫,工部局还取得了组建并指挥警察及陆海军的权力,其组建起来的洋枪队,后来成为大清帝国的雇佣军。随着战乱的发展,太平军一度攻到上海近郊,华人也涌入了租界避难,这就涉及租界对于华人的管辖权问题,乃至工部局倡议将上海发展为一个“自由市”。这样的一个过程,颇为类似欧洲自治城市的发展过程。
但是组建“自由市”的想法遭到了英国领事和英国公使的断然否定。1862年,英国领事说:“此种计划,租地人不能采用,盖此系中国政府之土地,中国政府仅容许有约各国人有管辖该国国民之权而已,然仍保留其一切对于其土地及人民之权力。”英国公使更强调:“中国政府从未正式放弃其对于华人之管理权,英国政府亦未曾要求或明白表示若何愿望以取得保护华人之权。……上海的英租界既不是将该处地方转让,亦不是租与英国政府。不过是议定在某地方内,容许英人自便取得土地,俾得聚居的利益。如此取得的土地,依然是中国的土地,要照常缴纳地税。”<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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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转引自徐公肃、邱瑾璋《上海公共租界制度》,载《上海公共租界史稿》,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第33—34页。">
英国政府依据条约权利承认了租界的主权属于中国,但是这个主权在事实上由于不断的战乱而经常处在悬置状态。具体生活在租界的西人社会必须解决现实问题,于是工部局通过治权上的不断扩大,诸如对租界华人的征税权、警察权、会审公廨的司法权等,推动着租界权力的不断发展。进入民国时期,租界华人援引“无代表不纳税”原则,获得了工部局董事会席位。
这样,在中国的名义主权因为战乱而经常缺位的情况下,上海租界的西人居民形成了高度自治的政治安排,并不理会国家间条约关系的约定,基于现实状况而不断地扩展着其治权范围,进而为此种治权安排获得法权基础,最终将租界发展为事实上的“国中之国”。而为逃避战乱进入租界的中国居民,最初只是作为难民的一种极为被动性的存在;由于上海租界的自治特征高度有利于贸易的发展,很多中国商人在之后主动到来,中国居民在此过程中逐渐萌发出自主的政治意识,主动参与到了秩序建构当中。一种从社会层面而非政治层面汇通中西的秩序,在这里浮现了出来。中国与外国的国家行为于此的实际参与都很有限,促成汇通的力量,根本上来说是一种普遍的贸易过程,社会自治秩序为贸易过程提供了一种有效率的制度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