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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敢将他带回家,因为我无法解释我这个从来没人提及过的亲叔叔,七叔跟着我去房间的路上,像极了被警察带入牢房的犯人。在酒店的浴室里,蒸腾的热气模糊了镜面,也让七叔的身影变得朦胧。当他脱下上衣,肋骨凸得像把破伞,他肋骨凸起的胸膛上那古怪的纹身:半截自行车链条缠绕着一只羽毛笔。
浴室的灯光昏黄而黯淡,七叔坐在床边,手里紧紧握着牙刷,使劲刷洗着指缝里的蓝漆,刷出血丝也不停,眼神空得像个黑洞,仿佛陷入了回忆的深渊。许久,他缓缓开口,声音沙哑而颤抖,讲述着春娥胃癌晚期的事:她病得很重,整个人瘦得皮包骨头,我看着她疼,却没辙……七叔的嘴唇微微颤抖,每一个字都像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我头回见他这么脆弱,像被掏空了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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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手停了下来,目光落在墙上的某一点,仿佛春娥的身影就在那里。我看着她受苦,却无能为力……说着,他的眼眶渐渐泛红,泪水在眼眶里打转,春娥的离去,带走了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人,也带走了他最后的温暖与希望。
春娥死前,他们带着春娥闺女南下打工,想攒钱给她治病。可钱没攒够,春娥就走了,留下一堆药瓶和一个铁盒。七叔说,那晚她咽气时抓着他的手,笑得像朵干枯的花:傻子,别忘了月亮上的诗。他没哭,把她埋了,带着闺女在城里晃荡,送闺女上大学后,他把自己扔进了垃圾堆。
七
那个牛皮纸封面的笔记本,安静地躺在酒店的桌子上,页角整齐得如同被岁月精心裁剪。我轻轻翻开,最新一页上的墨迹还未干透,散发着淡淡的墨香,仿佛七叔刚刚搁笔离去。我的骨头正在生锈,但诗句还在血管里跳踢踏舞。这句诗映入眼帘,我心头一震,这话简短却扎人。骨头生锈,是日子把他磨得老了,可诗句跳舞,又是他那股子不服输的疯劲儿。
凌晨四点,城市还沉浸在一片寂静之中,路灯散发着昏黄的光,将街道照得有些朦胧。保洁员像往常一样开始了一天的工作,当她路过酒店门口时,一个奇怪的身影吸引了她的目光。
那是七叔,他光着脚,身上只穿着一件单薄的衣服。他的头发有些凌乱,在微风中轻轻飘动。手中举着一个燃烧的笔记本,火苗在黑暗中肆意跳动,照亮了他的脸庞。保洁员瞪大了眼睛,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