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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怀玉站在李信背后看着这一幕,目光逐渐变得柔和。
“一个破花瓶而已,值得闹到要杀人?”李信抬头,对山羊胡怒目而视,眼里满是血丝,看样子很是恐怖。
山羊胡闻言,很是不服气地说道:“那个花瓶价值一贯,足够买十个这样的奴婢。再说了,一个奴婢而已,打死就打死了,有什么要紧?”他的语气很是理所当然,充满了一种自古如此的意味,丝毫没有觉得自己的话语有多么恐怖。
“奴婢”二字在唐朝几乎等同于牲畜,有时甚至连牲畜都不如。虽然法律规定不允许故意打死奴婢,还规定了违反的话要罚多少铜钱,但就李信所知,他还没听说有哪个人真的因为打死奴婢而被惩罚的,还不是随手打死了以后,席子一裹就扔到乱葬岗去?谁又会多看他们一眼?
李信对这些事不是不了解。他也知道在唐人眼中看来,这个山羊胡子的行为是正常的,是可以理解的,反而是他的行为有些不合情理,甚至是愚蠢而古怪的——别人家打自己的奴婢,关你什么事?用得着你来插一手?
但是,他忍不住。
他自认不是一个多有爱心的人,很多悲惨的事情只要不发生在他眼前,他都可以当成不知道,也不在乎。但是,当一桩悲剧甚至是一桩惨剧真的摆在他面前的时候,他真的没有办法强迫自己袖手旁观,即使他清楚地知道,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袖手旁观才是最正确、最正常的选择。
一个花瓶就可以换十条人命,呵呵,多么可笑的常识,更可笑的是,这样的常识竟然在整个唐朝范围内都畅通无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