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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春秋战国时期至清朝,古人对麋鹿的记述不绝于书。它不仅是先人狩猎的对象,也是宗教仪式中的重要祭物。
《孟子》中记述,“孟子见梁惠王,王立于沼上,顾鸿雁麋鹿曰:‘贤者亦乐此乎’”,这证明至少在周朝,皇家的园囿中已有了驯养的麋鹿。
汉朝以后,野生麋鹿数量日益减少。元朝建立以后,善骑射的皇族把野生麋鹿从黄海滩涂捕运到大都(北京),供皇族子孙们骑马射杀。野生麋鹿逐渐走向灭绝。
到清朝初年,神州已只有一群约二三百只的麋鹿圈养在210平方公里的北京南海子皇家猎苑。
麋鹿是鹿类动物中较温顺的一种。据后世人工多年的饲养、观察结果显示,麋鹿的奔跑速度并不及梅花鹿和狍,发情期的公鹿也不像梅花鹿、马鹿、白唇鹿那样会攻击人,而且占群公鹿见到人接近即会逃跑。
在哺乳期,人给幼仔打耳号、测量时,幼仔的叫声只能吸引母鹿在远处观望,而不像其他鹿那样,母鹿为了保护幼仔而攻击人。
雄性麋鹿之间为争夺配偶的角斗也相对温和,没有激烈的冲撞和大范围的移动,角斗的时间一般不超过10分钟,失败者只是掉头走开,胜利者不再追斗,很少发生鹿之间的伤残现象。
公鹿占群后,其他公鹿窥视母鹿时、占群公鹿仅用吼叫和追逐等方式赶走对方。以上这些特点决定了它们逃避敌害的能力差,较易被天敌和人类捕杀。
麋鹿性好合群,也善游泳,主要以禾本科植物、苔类及其它多种嫩草和树叶为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