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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好听的。
胜过···祁梧。
闻忻晚心里闷闷的:自已还真比上了···
沈昼透过后视镜看她犯傻的样子,嘴角浮出温和的浅笑,眼眸灌溉了柔情。
沈昼暗恋闻忻晚四年。
初中的他,从不学习,自营家业。承下了逝父的担子,管理公司;他是通龄人眼中的龙凤,是老师校长中的烂泥。他有出众的外貌,成年人的稳重;沈昼剑眉如锋,泪痣点缀,眼目深邃,脱脱的霸总模样。上课睡觉,下课翻墙,自习玩手机,归家熬通宵···他的屡屡作为,成了学校皆知的笑话。一次错进实验班,哄堂的大笑摧败少年的自尊,污言秽语扩记整个教室、他的耳朵。那时闻忻晚是班长,她草草的在纸上写过几笔,递给已经转过身的他。
“努力只占用一时的人生,幸福却占人生的一辈子”,他沿记至今。
沈昼自那时就奋发学习,以全校第一的成绩被校长请到实验班,她在的班。
他们一起考上了市重点高中。
刚好的时间,刚刚好的命结,把两人紧紧串在通科通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