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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了他们七嘴八舌的一堆话,文默一点也无法理解,后来,是失恋哥讲了他的故事,他才懵懂地知道了什么是喜欢。
“我们高一有段时间是通桌,她上课总喜欢打瞌睡,手肘经常不自觉地托不住头,常常撞到我的手。那个时侯我可烦她了,我每次都是生气的拿手往回一撞,还把桌子移开了一点。有一次,我有一道题看了很久都不明白,看到她在跟别人讲。于是我厚着脸皮拿着书问她,没想到她好像一点都不介意的我行为,非常友善地给我讲解了,讲完还笑着问我懂了没。我那个时侯已经没办法专心看题了,光顾着看她的手在纸上耐心地圈写重点,听着她的声音,发着楞。我说没听懂后,她又更慢地给我讲了一遍。那之后我就把桌子移回去了。”失恋哥的语气中还含有一点淡淡的绝望,或许是明白那个如此耐心善良的女孩在他的生命里走远了。
文默听完之后,大概明白了,喜欢一个人可能就是看到她之后,注意力再也无法挪开吧。想到自已日记里的含“明与菲”量,文默懂得了自已的感情。
而寝室其他人听完这样的真情述说,都沉默了,失恋哥说完也闭上了眼睛,在心里庆幸这是晚上,他安心又难过地落下了泪,这晚的夜谈也就这样结束了。
文默明白了自已的心意之后,也很绝望,他们连话都没有说过,更别说让朋友了。于是只能在看到明与菲的时侯,再多看两眼,也更加清楚了自已的喜欢,仅此而已。
在第一次和明与菲对话过后,文默一整天都很开心,在准备睡觉前写下了今天的日记:
今天很开心!或许会是我人生中最开心的一天!
今天是明与菲第二次对我说话,而我,第一次跟明与菲说话,我很紧张,看到她转过头来对着我,我的耳朵就开始发烫,应该很红,不知道她发现了没有。
以前认为能够看见明与菲就很开心了。今天才知道,原来跟明与菲说话,自已竟然还能更开心,竟然一整天心都是飘飘然的,真幸福啊。但是,这样就够了,就这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