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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黎山和邹标为他们的设计的纺织厂蓝图,南沙纺织厂的规模并不大,分为两期实施。这是为了照顾到投资者的资金能力。第一期是纺纱,规模为八百个锭;第二期是纺纱兼织布,规模为一千二百个锭子和六十台织布机。
在广州,他们召开了一个筹备会议,决定了各自的分工。
按照分工吴毅骏将留在广州,负责建厂所需要的各种原材料和棉花的采购运输工作;其余人去南沙。其中陈家叔侄将开展征地、河渠开挖和厂房修建的工作。陈小兵负责和当地政府协调。纺工实习生四人小组将负责协助建厂和对工人的培训。
做好分工之后,陈小兵把陈霖找来,问:“你们村里有足够的房子么?很快就会派遣工程队和很多技术人员,都要有地方住。”
“不嫌弃的话,可以都安排在各家村民家里借住。”陈霖说,“祠堂、丝制作坊和坟院也有房子可以借住。就看来多少人了。”
“人倒不算太多,三四十吧。只不过来来去去,借住别人家里也挺讨人嫌的。”
“那就安排到坟院去把。不讲究的话,坟院的阳宅住上百十来人也没问题。”
因为工场要修建在南沙的土地上,吴毅骏虽然在当地买了不少地,但是这些土地种棉花没问题,做厂址未必合适;而且水力机就牵扯到河流的使用权问题。吴毅骏虽然是投资人又是陈霖的亲戚,但是这种事亲兄弟也得明算账。这就涉及到陈家在新棉纺厂的占股问题。
吴毅骏对这事倒是颇为豁达,表示如果厂房用地需要另外购买他可以花钱,而且可以白给陈家家族一股,作为他们协助开厂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