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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少妇独自一人带着十来岁儿子,在陌生之地无亲无故,五年时间由知书达理的大家闺秀,变成了小镇上远近闻名的泼辣寡妇。
明眼人都知道,只有这样的寡妇才能在这该死的世道中,让自己和儿子活下去,但也只是娘俩相依为命,勉强没有饿死罢了。
老娘平日忙着到处找活干,帮有钱人洗衣服和做刺绣挣钱养家,除了坚持让儿子读书认字之外,便没时间管教,时间一长,黄知轩便和邻居几个小子成了镇上的小地痞,颇有些恶名,名声坏了,媳妇便越加不好长,可把老娘给愁坏了。
一直惦记着儿子的婚事,老娘用好不容易积攒的银钱换了一袋黍米,拜托镇子上有名的媒婆张氏给黄知轩说了个媳妇,结果黄知轩不知道种了什么邪,偷偷去找人家闺女,将这事给搅黄了。
穷苦人家,出了这么一号不懂事的败家小子,坏了老娘筹划多年的大事,老娘怎能不勃然大怒,于是抄起她最称手的武器——鸡毛掸子,准备将这个不懂事,气死老娘不商量的小痞子给打死算了。
寡妇揍儿子,本来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更何况是这种小痞子。
可问题是……黄知轩来到这个陌生的时代才十天啊!
一个十五岁的少年郎身体被一个二十五岁的成熟灵魂给窃取了。
“来了就来了吧!既来之则安之,可问题是非要逼着我去糟蹋十二岁的小女孩,你说那姓张的媒婆……还是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