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第1/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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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微第一次意识到自己脸上的胎记是缺陷,是在小学三年级的美术课上。那天老师让大家画我最喜欢的人,前排的男生抢过她的画纸,指着画中女孩脸颊上那块赭红色的印记大笑:林微画的是妖怪吧!这里长了块脏东西!
窗外的阳光刚好落在她脸上,那块从眼角蔓延到颧骨的胎记像片顽固的污渍,在白皙的皮肤上格外扎眼。她猛地把画纸揉成一团,眼泪砸在课桌上,晕开一小片墨迹。从那天起,她学会了低头走路,用长发遮住半张脸,在人群里像只受惊的兔子,总觉得所有投向她的目光都带着刺。
高中时收到第一封情书,她看完就冲进厕所撕碎了。隔壁班那个篮球打得很好的男生堵在楼梯口叫住她,她攥着书包带往后退,声音发颤:别耍我了,你们都觉得我脸上的胎记很可笑,对不对男生愣住的表情,在她看来就是被说中心思的难堪。
后来再遇到示好的男生,她都用最刻薄的话把人推开。她像只刺猬,把柔软的肚皮藏得严严实实,坚信那些说你其实很好看的人,不过是想看看她卸下防备后,会不会因为一句玩笑就崩溃大哭。
二十二岁那年,她在图书馆的社科区遇见了陈默。
那天她蹲在书架前找一本旧书,额前的碎发滑下来,遮住了脸颊。有人蹲在她旁边,递过来一本烫金封面的书:你要找的是不是这本上周我见过有人放在这里。
她抬头时,长发没能完全遮住胎记。男生的目光在她脸上停留了两秒,眼神干净得像雨后的天空,没有她熟悉的惊讶、怜悯或嘲弄。他只是笑了笑,露出两颗浅浅的梨涡:我叫陈默,计算机系的。
林微慌忙低下头,把书往怀里一抱就想走,却被他叫住:你的发绳掉了。
他捡起地上那根黑色的发绳,递过来时指尖不小心碰到她的手背,温热的触感让她像触电般缩回手。他没在意她的闪躲,反而指着她怀里的书说:这本书里有几页注释很有意思,你要是不介意,我们可以一起讨论。
那之后陈默总在图书馆、食堂、教学楼偶遇她。他从不说关于她容貌的话,只和她聊书里的观点,讲编程时遇到的趣事,偶尔分享一袋甜度刚好的橘子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