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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五点四十六分,我醒了。
不是被闹钟拽出梦境的那种惊醒,而是自然而然地,像一片叶子被光线轻轻托起。窗帘没拉严,一道金黄色的光刃斜斜地切进来,正好落在我昨夜随手贴在墙上的便签纸上。
那是一张再普通不过的便利贴,淡黄色,边缘带着细密的锯齿。我向来喜欢手撕便签时那种粗粝的触感,胜过整齐的机器切割。此刻,晨光正沿着那些不规则的锯齿爬行,像给纸片镀上一层毛茸茸的金边。
便签上写着:"记得买牛奶"。
字迹潦草,是昨晚睡前迷糊中写下的。现在被阳光一照,墨水微微晕开,"牛奶"二字边缘渗出淡蓝色的毛细血管。我盯着看了一会儿,突然发现这个场景有种奇怪的熟悉感——
大学时宿舍的床头也总是贴记便签。那时用的是带卡通图案的便利贴,每张都写着雄心壮志:"明早背50个单词""读完第三章""去图书馆还书"。它们最终大多成了墙上的装饰品,在一次次翻身时被手臂蹭得卷边。唯独有张写着"记得给家里打电话"的便签,坚持了整整一个学期。
阳光在移动。
那道光线现在完全包裹住了便签,透过纸张能看见纤维的纹理,像观察一片树叶的脉络。我突然想起抽屉里还收着一沓用过的便签:有些记着菜谱,有些抄着电话号码,还有几张只画了意义不明的线条。最旧的一张来自三年前,上面写着"他喜欢茉莉花茶",字迹已经褪成了浅灰色。
撕下墙上的便签时,背后的胶粒发出细微的抵抗声。晨光突然失去了附着物,空落落地投在墙面上,显出一小块比周围更白的方形——那是便签守护了整整一冬的领地。
厨房里,我一边烧水一边把便签贴在冰箱上。磁铁压住它的瞬间,昨夜的记忆突然闪回:当时困得眼皮打架,却还是挣扎着写下这几个字,因为上次忘记买牛奶导致早晨喝了两杯黑咖啡,胃疼了整个上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