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第5/2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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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维新蹲在羊圈门口,手里拿着一盏煤油灯,昏黄的光线在他脸上跳动,勾勒出深邃的轮廓。第一次离开妈妈都这样,他的声音出乎意料地温柔,过来。
我不由自主地走向他,林维新粗糙的手指轻轻梳理着我头顶的绒毛,动作轻柔得不像个庄稼汉。明天带你去山坡上吃新鲜的苜蓿,他小声承诺,比干草好吃多了。
那一刻,我突然觉得,做一只羊也许没那么糟糕。
第二天清晨,露珠还在草叶上滚动时,林维新就打开了羊圈门,其他羊熟练地走向食槽,那里堆着干麦秸,但林维新单独把我带到院子角落,从怀里掏出一把沾着晨露的苜蓿草。
吃吧,他蹲在旁边卷烟,特意给你留的。
我低头吃草时,偷偷观察着这个男人。林维新看上去三十出头,但眼角的皱纹让他显得更老一些,他的手指关节粗大,指甲缝里永远有洗不净的青色,最引人注目的是他右耳后的一道疤,像是被什么利器划伤的。
看什么看,林维新注意到我的目光,笑着弹了一下我的鼻子,快吃,吃完带你去认路。
接下来的日子,我逐渐适应了羊的生活,学会了用蹄子刨土找最嫩的草根,掌握了在斜坡上保持平衡的技巧,甚至能和羊群里的其他成员进行简单的交流。但我还是保留了一些人类的习惯——比如对干净水的偏好,还有对某些特定植物的挑剔。
你这羊真怪,林维新经常一边给我梳毛一边嘀咕,不喝脏水,不吃沾土的草,睡觉还要找最软的地方。但他总是纵容我的这些怪癖,甚至专门在羊圈里给我铺了个干草垫。
一个雨天的傍晚,我发起了高烧,蜷缩在角落里瑟瑟发抖,连最爱的嫩草都不看一眼。林维新摸了摸我发烫的耳朵,二话不说脱下外套把我裹起来,冒着大雨往镇上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