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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到了这里,岳君泽仔细回忆,秦桑好像没有跟自己特别仔细地过,他上辈子的那些事儿,仅仅是一些浅层的,来自末世,父母相继变成丧尸之后,被孟绍卿机缘巧合救到,一路跟着去了一号基地,因某些人的阴谋身死。
即便没听过细节,岳君泽也知道,那不是什么好回忆,数十年前两人在地球考察队挖出的那些东西,没有一样指向美好的日子,全部是惨烈的真相。
所以,秦桑不,岳君泽就从来不问,昨日之日不可留,已经换了一个身体,过去的不幸忘记最好。
然而今天不知道为什么,可能是窗外飞火一般的流星忽然引起了秦桑对生命的某些想法,他难得起了谈性,“我好像没有跟你起过,以前的我,生在一个美丽的地方,当时的华夏地大物博,有特别多著名的城市,我家被叫做春城。四季如春,满城鲜花似锦,终年不断。”
岳君泽很愿意听他的过往,招了机器人铺一个软软的大沙发,拉着他一起躺倒,握着手,“嗯,你时候挺开心”
“末世之前我都过得挺开心,我爸爸经营一家竹子工艺品的店铺,妈妈是个老师。唔,起来,已经有四五十年了吧,现在仔细想想,已经不太能记住他们的样子。末世来临后的一星期内,他们就相继离开我。唯独能记住我妈妈的话,好好活下去,到首都找舅舅。”秦桑安抚地拍了拍岳君泽握的更紧的手,示意自己没关系,时间是最好的疗伤药,末世十多年,到这个世界这么久,很多事情都淡了。
“我当时,挺勇敢,”秦桑闭上眼睛想了想,“或者是,当时的那个环境,没有给任何人难过悲伤的机会呢,我就跟着一个认识的大哥哥和人群一起逃,每天漫无目的的找食物兜圈子,只有活下去一个目标。我想,我不能这样下去了,我要去找舅舅,虽然内心知道,他不定也死了,但是活在那样的情况下,总要有个奔头。我就背着一个书包上路了,只要见到前进的队伍,我就不远不近缀着,晚上人家也不介意旁边睡一个孩子。”
秦桑拉开光脑,找到资料库里久远的华夏地图,放大,指着上头的某条路,“喏,我记得特别清楚,我跟着不同的队伍,沿着这条路,走了十天,可能是我那辈子里最辛苦的十天,白天拼命赶路,不敢走一点儿神,晚上睡觉都要睁着一只眼,生怕大部队走了把我扔给丧尸。最初,死了很多人,所以食物是不缺的,竟然也没饿着。”
岳君泽心里发紧,一个十多岁的孩子,父母双亡,独自在危机四伏的末世里要到数千公里外的地方去找一个可能已经不存在的亲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