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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着律师给我汇报最新的动态时,我乐的合不拢嘴。
我来北欧已经整整半个月了。
我并不是一个任人欺负的软柿子,秉着有仇必报,我在离开后的第一天,就高价聘请了国内专攻刑法的律师。
因着职业的原因,我有随身携带录音笔的习惯。
所以当天,不论是和沈一夕交谈的对话,又或者是她在手术室里对我的所作所为。
全部都被录音笔清清楚楚的记录了下来。
只是,光凭这一项证据想要给沈一夕定罪,还远远不够。
有钱能使鬼推磨从来不是说说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