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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了这路边小饭馆当掌勺师傅,做得好了,那是背后的东家,也就是丁采买赚钱,落到掌勺师傅手里的能有几个钱?又不是温小娘子自己的饭馆!
再者说了,于温小娘子这等刚及笄的姑娘家而言,去于月钱上不会有苛扣的公厨显然更稳妥些,也省得与那些市井的三教九流之徒打交道了。
因着心悦赵司膳,张采买爱屋及乌,对温明棠倒是真的有几分当侄女看待的,自是不会叫她在丁采买这里吃亏。
看着张采买的护短,丁采买摇了摇头,倒也没有恼怒:他这小饭馆也不过是副业而已,自不会因着一两道菜得罪张采买这个同行。
打消了借温明棠这道菜揽客的想法,丁采买夹了一筷豚肉入口。
只一入口,丁采买便忍不住点头说了起来:“唔,好吃!豚肉做的极好!”
他这一咬,肉便自骨头上分离开来了。如此好分离,自是做的不柴,偏这豚肉不止不柴却又不烂,咀嚼细品起来恰到好处!味道倒是当真应了他的要求甜口为主,酸口为辅,酸与甜两味的把握上也分毫不差。不过甜发腻,也不过酸生涩,酸甜得宜这一点便直接将腻口的味道减的只剩三分,最绝的是此一道青梅排骨细嚼起来竟还有股青梅的果香味……如此,倒是将剩下的三分腻味也除了个干净……
丁采不住嘀咕:“唔!好吃!若是能留下来给我做掌勺师傅就好了……”
食客分多种,有人是个闷头干饭的,有人却是如丁采买这等喜好边吃边评点一二的。
听得丁采买一张舌头“做两份工”一边吃一边评,那厢夹了块豚肉送入口的张采买颇有些费解:真真不知道丁采买那张舌头是如何做到边吃边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