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章 受伤的鹰酱 (第6/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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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这不就是丁坤提到的那个不知名神话生物吗?
会飞,而且飞得还不低啊,因为像鹰酱这样的猛禽之所以能被称之为天空霸主,那自然是因为它们不仅“拳脚功夫”很厉害,同时还飞得足够高,足够快,能够稳稳碾压其他的飞鸟。
最重要的是对于鹰酱这些猛禽而言,它们也都不是什么莽夫,所以在正常情况下是不会对不认识的目标出手,要不这穷驴技穷的成语是怎么来的,还不是因为老虎没有见过驴,所以在一开始的时候也不敢全力出手,只能等到驴把自己的技能都放了一遍之后才放心大胆的上去“招呼”了一遍小驴子。
何况刘星作为联盟的盟主,甜水镇里的无冕之王,那对自己唯一的宠物——鹰酱可是好的不得了,毕竟在现实世界的刘星就想要养一只鹰,因为鹰实在是太帅了,再加上各种文学作品也很推崇鹰,所以刘星还真就想过去亲自熬鹰训鹰!
至于为什么,那还是因为刘星有一个亲戚就曾经干过这一行,只是后来搬家才转行去做了其他事情,不过他还有一些老朋友在做这一行,所以之前刘星就去他的老朋友附近旅游时,专程跑去看了看他们养的鹰,甚至都准备攒钱买一个蛋了。
就像你想要让鹦鹉亲近你的话,那么最好的方法就是两个字——手养,也就是从鹦鹉破蛋日开始就一直贴身照顾它,这样就能让它给你当瓦学弟了,毕竟就算是动物也都知道生恩不如养恩,所以除了熬鹰之外也可以试着将一只鹰给从小养到大,如此一来也能够让它认你为主。
可惜现实世界里的刘星也是有心无力,这不仅是钱的问题,主要还是刘星的父母担心让刘星养了鹰,这鹰万一伤到人的话就可就麻烦了,毕竟自己一家人可是住在一个有着上万人口的大型小区里,周围还有一个全国闻名的大型皮革城,所以这鹰飞出去的话可就麻烦了。
何况像鹰这一类猛禽可都是吃肉的,所以当时还在读书的刘星还真不一定能够养得起一只鹰呢,因此刘星在纠结了许久之后就只能选择了放弃。
众所又周知,当一个小孩子在长大之后是很有可能会进行报复性消费,也就是把小时候求之不得的“好东西”都买回来,虽然在买回来之后就觉得这个好像也没有什么意思,并不能给自己带来想象中的快乐。。。这或许就是君生我未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