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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顿了顿,指尖停留在刚系好的领结上,感受着那一点凸起,别用那支派克了。
阿初终于抬起了眼。他的眼睛是温和的浅褐色,像秋天里浸泡在溪水中的琥珀石子,此刻映着窗外清冷的光,漾起一丝极浅、几乎难以捕捉的涟漪。那支派克笔,是他用了很多年的旧物,笔身磨出了温润的光泽。他习惯在思考时无意识地转动它。
嗯他发出一个简短的疑问音节,声音低沉,带着晨起的微哑,一如既往的温顺。
换这支。我从旁边抽屉里取出一个崭新的丝绒盒子,打开,里面躺着一支笔身漆黑、线条冷硬流畅的万宝龙大班系列钢笔,沉甸甸的,带着崭新的、拒人千里的贵气。沈屿初只用这个牌子。我把它塞进阿初衬衫胸前的口袋里,那冰冷的金属笔夹硌在柔软的布料上,留下一个微小的凹痕。万宝龙更衬你今天的行程。
我的指尖拂过那支崭新的、冰冷的笔,如同在触碰一个即将实现的幻梦。沈屿初回来了。就在昨天深夜,他乘坐的航班,降落在这座城市的机场。那架钢铁巨鸟划破夜空的轰鸣,似乎还在我耳膜深处震颤。七年漫长的等待,七年间我像个偏执的工匠,一点一滴,将眼前的阿初打磨成沈屿初的影子——从发型、衣着、香水、说话时微扬的尾音,到用钢笔的牌子。现在,正主归位了。
影子,就该回到黑暗里。
阿初的目光在那只突兀的万宝龙上停留了一瞬,随即移开,重新落在我脸上。他的眼神平静无波,那浅褐色的湖泊深处,仿佛什么也没发生过,连那丝涟漪也消散无踪。他只是轻轻点了点头,喉结无声地滚动了一下,发出一个更轻的回应:好。
那平静,像一层薄冰,覆盖在深不可测的潭水上。一丝极其微弱的不安,像水底悄然滑过的鱼,倏忽即逝。我甩开这不合时宜的感觉。他从来都是这样的,温顺,沉默,接受我安排的一切,从未有过反抗。这温顺,七年来是我安全感的基石,此刻却成了最好的告别注脚。
我深吸一口气,空气里那属于沈屿初的冷冽香气似乎更浓郁了,带着某种宣判的气息。指甲深深掐进掌心,留下几个清晰的月牙印,尖锐的疼痛让我彻底清醒。
阿初,我的声音清晰地响起,在这空旷的、弥漫着人造雪松味的客厅里,每一个字都敲在冰冷的空气上,发出金属般的回响,他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