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第6/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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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上面,是一沓用褪色的红色细绳仔细捆扎好的信件。信封是统一的素白,每一封的正面,都用她无比熟悉的、陈默早期尚算工整、后期却日渐潦草的字迹写着——给晚晚。日期,从他们热恋初期笨拙的告白,一直延续到……就在他被确诊前几个月!苏晚颤抖着手解开那细细的红绳,拿起最上面的一封,抽出里面的信笺。纸张已经泛黄,带着时光的印记。
晚晚,今天在楼下花店,看到新到的橙子,黄澄澄的,像你的笑脸。老板说很甜。买了几个,可你今晚加班没回来。放你桌上了,记得吃。(1998.4.12)
信很短,字迹认真。
又抽出一封,日期是几年后。晚晚,对不起。昨晚你兴致勃勃跟我说新看的电影,我又睡着了。最近项目压力太大……你当时没说话,但我知道你生气了。你喜欢的那个导演的新片上映了,周末我们去看(2003.8.19)
再一封,字迹已经有些潦草:晚晚,今天在茶水间听到你说那本《百年孤独》的译本不好,想要找老版的。跑了三家书店,都说绝版了。托朋友在旧书网上留意。(2010.3.7)
一封又一封,跨越了整整十五年的时光。内容琐碎、笨拙、甚至有些词不达意,充满了她从未听他说出口的爱意、小心翼翼的观察(今天看到你皱眉,是咖啡凉了吗)、无数次无声的道歉(为每一次冷场,每一次让她失望的沉默)、对她随口提起的书籍、音乐、电影、食物……所有细节的默默记录和回应。没有华丽的辞藻,只有最朴素的、属于陈默式的笨拙表达。原来他不是无话可说,而是将千言万语,都藏在了这些从未寄出的纸页里,独自咀嚼。
信件的下面,整齐地码放着一摞CD。苏晚的目光落在上面,瞳孔骤然收缩。那是她多年前疯狂迷恋的一个北欧小众乐队,只发行过少量CD,早已绝版。她曾经随口提过一次,说再也买不到了,语气里满是遗憾。他竟然……都找到了她拿起最上面一张,封套保存得近乎完美。还有几张同样稀有的电影原声碟,都是她提过的。
旁边是一个小小的透明玻璃瓶,瓶口用软木塞塞着。里面装着几片早已干枯发黑、蜷缩起来的橙子皮。苏晚瞬间想起他信里提到的楼下花店的橙子。她最爱吃橙子,而他,对橙子严重过敏,每次她吃,他都会避开很远,甚至轻微咳嗽。这瓶干枯的橙皮……是他收集的她无法想象他忍着不适,小心剥开她吃完的橙子,只为留下这几片毫无价值的果皮时的心情。瓶子下面压着一张小小的、同样泛黄的纸条,上面是他工整的字迹:她喜欢的味道。(1999.10)
还有一小叠用回形针别在一起的褪色电影票根。苏晚拿起最上面一张,日期赫然是他们第一次正式约会看的电影。下面几张,也都是他们恋爱初期一起看过的片子。他竟然都留着。
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苏晚发现了一张微微卷边的照片。照片有些模糊,像是在书店角落偷拍的。照片里,是年轻了十几岁的陈默,穿着洗得发白的衬衫,侧着身子,正伏在书店角落的矮柜上,手里拿着笔,极其专注地在一个小本子上抄写着什么。苏晚凑近细看,照片边缘,那个矮柜上立着的书,书脊上模糊的字体……正是她当年遍寻不着的绝版书!原来他信里说的托朋友留意,是亲自一家家书店去找,去抄书名!照片背面,是他同样工整的标注:XX书店,为晚晚找书。(201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