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第4/14页)
沈柔周盛瑜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略群小说luequn.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沈柔先把书翻到今天要上的那一页,然后才微微偏头,望向周晓梦。
“对,我这个人是比较‘娇贵’,吃不下你加了除草剂的‘粗茶淡饭’。”
说完,沈柔又瞥了一眼刚才开口的那几位。
“麻烦分清投毒和做饭的区别。”
“别傻不愣登,给犯罪分子当枪使。”
都是十六七岁的年纪,大家头一次听到如此正式又严重的用词,皆是感到不可思议。
沈柔曲起食指,敲了敲桌子。
“根据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如果投毒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