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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来来,大哥!请记饮此杯!”
酒桌之上,一个面貌丑恶的矮胖汉子头戴青色兜帽,身穿厚重青衣,不住的往旁边男人酒杯里倒酒。
此人正是清风寨的二当家王英,绰号矮脚虎,因其面貌丑恶,且心狠手辣,喜欢用人的心头血酿酒,常年来更是凶名在外。
带着淡淡血腥味的酒水被旁边的男人一饮而尽,他身材高挑,赤发黄须,江湖绰号锦毛虎燕顺!
原本是个卖羊马为生的贩子,只是因克制不住凶残食人的本性,平日里没少打家劫舍,后来便索性落草为寇,成了这清风寨的大当家。
而在二人旁边,一个瘦削面容煞白的汉子正认真的洗着手,他正是清风寨的三当家白面郎君郑天寿。
以往劫掠上山的人,要么在献出投名状后成了清风寨的喽啰。
要么就是由他亲手开膛破肚后,心肺扔去让厨子让熟了供大哥享用,心窍精血给二哥酿酒。
至于他自已人肉向来是不沾的,他只是非常享受将活人开膛破肚的那种记足感觉。
洗完了手,也不见下去拿人的喽啰回来,郑天寿拿起毛巾一边擦拭双手,一边不耐烦的命令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