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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话,任如笙说的其实有一点点心虚。
他毕竟是一个演员,之前还演过那种青春偶像剧,特别狗血烂熟的,霸道总裁都市爱情剧。
第一幕戏,就是女主角被别人毁婚,新郎跑了,男主角站出来接盘。
他演的既不是男主角,也不是炮灰男,是个路人甲,就是集体婚礼里,和女N号结婚的路人甲。
毕竟是小成本都是爱情剧,连正儿八经的教堂都不舍得租,就在那种绿油油的大草坪上搞了一个什么集体婚礼。
草坪的公园还是免费开放的那种。
毕竟他们那个剧组,当时从导演到演员没有,一个不是小透明,就算是扛着摄像头,也不会引起路人的注意。
但是,但是:他们那个只是逢场作戏,完全不走心的!
和何初的这场婚礼,是任如笙最走心的!
他暗搓搓下决定,以后接电视剧的话,有婚礼戏份的角色一律不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