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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渊看着薛旺:“当年洪武皇帝开国,一个县令定下的俸禄是九十石粮食,绝对是饿不死官的,可人心欲壑难填,总有人的肚子是吃不饱的。”
“每年的夏税秋粮,除了本来要上交朝廷的,还要额外再加一些。”杨渊说道:“多加的这些,称之为火耗,小吏们不过是过路财神,最后这些银两都会落到县尊那里。”
薛旺咽了口唾沫,要说这些陈规陋习,他自然是知道的,但是总是归结于下面的小吏们是坏人,但是听到三公子指出了问题的核心是县令大人,他一时之间还有些不敢相信。
“若是碰见海刚峰那样丝毫不取得清官,下面的百姓们还能少摊上一些摊派。若是碰见一个虎狼之吏,那可就有的受了。”
杨渊后世看过一个统计,清代的一个县令,通过在税收里面卡油的这种低端手段,一年可以获得两万两的收入,而一省总督也不过十八万两而已。
因为清代可以买官卖官,甚至有人集资买官,三年一共牟取六十万两的暴利,即便后来因为贪腐被拿下,最后也是轻松脱身。
“这……咱们公子以后做了官,一定要做个清如水明如镜的好官。”
杨渊看着薛旺:“官场陋习如此,就比如詹县尊,他一年至少可以拿到两千两白银,这还是他收着手,不放开捞。”
杨渊并不觉得贪污跟工资高低之间有任何关系,唐宋的官员工资高,但即便是吏禄三百石,妨着这些大人们捞钱了吗?雍正皇帝搞了一手“火耗归公”,设立了养廉银,但改变了官员们层层盘剥的现实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