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草原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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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a-paragraphid="97159c020cda4915834256c419572474_5">第二节
草原</h3>
长城以北的草原上,有着与中原截然不同的秩序逻辑。草原上降水量不足,人们只能以游牧作为主要谋生手段。这使得草原上无法像中原帝国一样建立起庞大的官僚体系与中央财政。官僚体系和中央财政互为条件,通过官僚征收赋税,通过赋税养活官僚;而且它们的建立有一个必需的前提,即赋税征收的成本必须小于收益,这只有在人口处于定居,可以编户齐民的情况下才有可能。游牧者逐水草而居,生活高度流动化,逃避征税太容易了,赋税征收的成本一定会大于其收益。因此草原上无法建立必需的中央财政,官僚体系也无法建立。
其结果就是,草原上无法进行大规模治理,而只能以小部落为单位行动。在小规模群体的情况下,是可以依靠熟人关系完成管理的;但是一旦群体规模超过某个临界点,则它不再是熟人社会,只能靠规则来治理。<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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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英国人类学家罗宾·邓巴的研究认为,人类的大脑能力决定了,个人能够拥有稳定社交网络关系的人数上限是约150人,这被称为“150人定律”或者“邓巴数字”。因此,我们可以大致认为,从依靠熟人关系治理,到依靠规则治理,群体规模的临界点就在150人左右。参见[英]罗宾·邓巴《你需要多少朋友:神秘的邓巴数字与遗传密码》,马睿、朱邦芊译,中信出版社,2011年,第22—26页。">
规则需要专门的执行机构来使其运行,也就是需要官僚体系;但是草原上又无法建立起官僚体系。所以,一旦部落的规模超过临界点,它就会分裂出新的部落,继续以小集群的方式来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