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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克亮出第三把枪,正是大名鼎鼎的沙漠之鹰,这把枪在华夏可是拥有非同寻常的热度,就算是不了解军事的宅男,提起沙漠之鹰,也是耳熟能详。
在曾经的游戏大作cs中,沙漠之鹰一直都是开局首选,强大的威力让很多菜鸟视为必备武器,就是卢卡斯,曾经也疯狂痴迷cs,当然对沙漠之鹰是再了解不过了。
虽然沙漠之鹰大名鼎鼎,但是沙漠之鹰只是一把狩猎手枪,而非军用手枪,原因就是沙漠之鹰的重量、复杂构造和强大的后坐力,这些都不是军用手枪需要的条件,而且让人蛋疼的装弹量,最多也不过是九发装弹量,但是子弹口径就少了很多,如果是追求大口径威力,那也就是七发的装弹量。
七颗子弹在一场战斗力,不到五秒钟基本上就结束了,就算你换弹夹的速度再快,那也是攻击间隔,现实可不是小马哥的电影,子弹永远都用不完,减少攻击间隔才是保证生存的关键条件之一。
看着这把纯黑的沙漠之鹰,卢卡斯拿在手上,果然有分量,让人有实在的感觉,不愧是沙漠之鹰,如果没有得到金手指,自己恐怕连枪都举不稳,更不要说战斗了,而现在,自己都能够用沙漠之鹰在靶子上画画。
“我拓展了这把枪的弹夹,可以容纳12发子弹,增加了消声器来稳定射击,枪身也进行加固,故障率也降低。”
杰克在旁边给卢卡斯介绍这把沙漠之鹰,能够被杰克拿出来的,都经过杰克的改装,杰克这里从来都不卖原装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