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第5/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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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年代初是下乡热潮,大街小巷都贴满了下乡告示,县城每家每户都要求有一个年满十八岁以上的年轻人下乡。
沈家因为沈竹一的烈士子女,所以有特权可以选择不去,而二伯一家,儿子还小,只有沈晚棠最符合年纪。
前世,为了不下乡,二伯一家跪在沈竹一的面前,求她把马上分配给她的工作给沈晚棠。
长达十年的精神打压和道德绑架,再加上未婚夫也在一旁劝导,沈竹一哪怕心里不愿意,也答应了下来。
但是现在这份工作不可能给沈晚棠,沈竹一打算卖了。
沈竹一是烈士子女,年满十八岁会分配工作班里的人都知道,马念念正因为下乡的事发愁,家里人正打算实在不行,就把她妈工作换给她,沈竹一就找她了。
八百块钱确实不是一个小数目,但供销社的正式工每个月工作足足有二十八块,干两三年就能回本了,而且售货员听起来就很有面子,以后马念念结婚也好找对象。
家里人一合计划算,东拼西凑出来八百让马念念赶紧定下来。
两人一起来到供销社,之前答应沈家人只是口头上的话,只有签字画押才具有法律效应。
从供销社出来后,沈竹一的小金库又多了八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