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朝临魏若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略群小说luequn.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我听了实在受不了就出去了,这话实在是让我辩驳不出来,他要我怎么回应?什么叫不是和他结婚我就愿意了?
我其实并不讨厌小孩,我喜欢眼睛好看的小女孩,如果眼睛像他那就更好了。我就是不想牺牲自己的时间给孩子,我就是不愿意让他出尔反尔。最关键的是,我太知道当父母的关系破裂,那个做孩子的有多惨了,要多惨有多惨。我对我自己经营所谓婚姻都没信心,我还有信心要孩子?现在看来,当初幸亏没要孩子,这不是事实已经验证了我的预测吗。
其实因为他家里的事情,某种程度上我可以理解他后来对名利的追求,同为法律工作者,我也理解他作为律师的立场和必要的手段。可是为什么要吵呢,要我说我也说不清楚,可以说是我没经过社会毒打的「道德正义」,也是某种下意识的对立,好像不去抗争什么我就没有存在感。就像花瓶的摆放,书架的布置,我觉得如果听了他的我从此一件两件的被控制了。
在亲密关系里被控制不可怕,但是我不想被一个没那么爱我的人控制,我想他和我的心态差不多吧。我也不怎么爱他不是么。
我记得两个月前我们因为一堆乱七八糟的事情吵架,我失手打了他一巴掌。当时我很害怕,我不是怕他,而是突然害怕起我自己的歇斯底里,我也不知道我到底在焦虑什么。他气得拿手指着我,过了很久,什么也没说,就摔门就走了。
我想也许是因为那一次,他已经彻底放弃了我们的婚姻吧。也许那个「第三者」已经追了他很久了?我的一巴掌成全了她?
今天出门的时候,车窗外走过一个穿红裙子的年轻女孩。青春洋溢的,拉着男朋友的手笑得特别开心。
那一刻我手指按着方向盘,久久失神。可能是因为一夜没睡导致神思错乱,我看着她的红裙子,突然想起我们留学的时候,有一次在电话里为了当时一个什么种族问题起了争执(真够幼稚),然后整整一个月互相不联系。后来到了他生日那天,我不知怎的想起他说我穿红色好看,大冬天最冷的时候,莫名其妙地穿了一条无袖的红裙子,旷了课,从哥大到耶鲁坐了三个小时的车,跑到他的学生公寓楼下找他,捧着一大束郁金香送给他。
我冻得瑟瑟发抖,他冲下来把大衣裹在我身上,说我是他的缪斯女神。然后旷了下午的课和我去逛街,好像那个什么种族问题,我们也辩论清楚了。
我也年轻过,我也青春飞扬过,我也有过天寒地冻的时候穿着一身红裙去找他过。可是我已经老了,人和心一起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