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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全身上下实在脏的很,我甚至怕碰它,但又不能见死不救,只能回到车上从抽纸盒里抽了几张纸巾出来——回到小狗崽的旁边,蹲下身L,把纸巾叠好放在它颈背,接着用拇指和食指隔着纸巾捏住它的后脖颈,轻轻的把它提起,沿路返回。
我走到后备车厢面前,手动遥控打开,随即拿出一瓶矿泉水,盖好车盖,然后走到距离车头大概一米的地面、蹲下身子,把它放下。我拧开矿泉水盖子,倒了一点水在它嘴里,它微微地舔了舔舌头,似乎在喝水;看它喝水的动作,估计很渴了,所以想都没想,直接把瓶口对准它的嘴,间接地往里倒;等到水倒完了,它还在张着嘴、舔着舌头、似乎没喝够的样子、用眼神盯着我看。
我想起副驾驶储物箱里面还有几个奶油面包(不记得是谁放的了),赶紧拿出来给小狗吃。可惜的是,等我回到原地,发现小狗一动也不动了,用脚轻踢也毫无反应——除了车灯照射在它身上,把它原本淡黄的狗毛照的更加通亮之外,全是死亡的气息笼罩着它。
这大概就是回光返照吧!
我把面包放在它周围,摆成一个圆圈形状,算是祭拜了。“怎么不坚持一下,把这些面包吃完再死也不迟啊!”我自言自语道。
本来想挖个坑把它埋了的,想想又觉得没必要。曝尸荒野也不算是一件坏事。细想一下:也许,它只是装死,或者是出于什么原因晕倒了,过不了多久,它自然会醒来,发现有面包可以填饱肚子,我岂不是救了它一命?
这一晚,我在车上度过的。开车开累了,也不想去别的地方,干脆把车座上部分打下,就在车里睡了。想想我这个人真是蠢得可以,为什么不坚持一会,把车开回家或者开到酒店开个房间睡觉呢?留着那么多钱来干什么,又不搞投资创业。难道真的由着自已的性子我喜欢我乐意My
happy吗?不记得是谁说过的一句名言:“蠢人之所以很蠢,是因为他发现不了自已身边的人都很聪明。”反过来讲:蠢人若是能发现自已身边的人都很聪明的话,那他自已就是一个聪明的人了。问题是,蠢人怎么才能发现自已身边的人谁蠢谁聪明呢?他已经那么蠢了,又怎么能够发现别人的聪明呢?
一觉醒来,已经是清晨6点多了。车里果然不好睡,只睡了四五个小时就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