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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只有他和吴泽两个人,声势浩大和千军万马一样。
且不说对于沈老板这个称呼适不适应,沈宸对于这种敬酒方式也是比较陌生。沈宸进入高中以前就是个很平常的学生,家境平平无奇,成绩平平无奇。中考却成了一匹黑马,升入了当地最好的高中。到了高中好像突然开窍了,高一升高二的时候考入了文科精一班,之后也在苏省残酷的高考竞争中脱颖而出,进入了南大。但这一切并没有改变他很闷的性格。甚至高考结束以后同学聚会,他依然是默默坐在角落里吃菜的那个。文科班女生偏多,男生相对而言性格就更加沉闷一些,同学聚会都找不到喝酒的搭子。
到了大学里面,有了各种活动的锻炼,沈宸干练了一些,性格也不再那么闷,但主要精力还是专注于学术上,大学毕业了一个女朋友也没有谈过。以前在大学里也经常和同学在一起喝酒,白的啤的都有,但是那时候都是关系很好的兄弟在一起喝,气氛融洽自不必多说,却很少有如此郑重单独敬一个人的情况出现,大多是几个人齐声喊道:“来,干了!”
第一次被人这样敬酒,沈宸真的有一种从象牙塔步入社会的感觉。
他也端起酒杯,对二人说道:“老哥,这一杯酒应该我敬你们,以后在一起工作的时间还很长,我有什么不对的地方,请老哥们一定要指出来。”
说着,便一口干掉杯中酒。
“好!”二人见沈宸豪爽,也干了一杯。
之后,三人便随意喝酒吃菜,谈笑间其乐融融,吴、岳二人大多讲一些古玩行当的趣事,而沈宸则讲讲大学里的生活,倒也使得二人颇为怀念。
酒过三巡之后,吴泽突然对沈宸说道:“沈宸,我一直很不明白,你鉴定的功夫是哪里学来的。我在乐斋里待了五年了,平时也不偷懒,在你的功夫面前一看,就和小学生一样。不说别的,光是那一手断代的功夫,我就佩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