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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被迫脱下警服的那个初秋,我一度无所适从,整日借酒消愁。当我终于意识到不能沉浸在酒精中度过余生时,我收拾好简单的行囊,只身一人,奔赴那个海滨小城。
那个我开始刑警生涯的地方。
我避开所有可能碰到熟人的地方,在海边的渔村里租了套空置的民居,住了下来。隔了两天,和房东混熟后,我又租了他的一辆旧越野车。自此,每日早饭后,我便开着那辆旧越野车出去闲逛,一直混到天色擦黑才回去。
说是闲逛,但每一次我开得都不算远。出了渔村,沿着海滨的乡村公路蜿蜒向西,不到五公里远,就是那片远离人群的天然树林。
我总是把车开到海边,停在树林的边缘。关闭引擎,四周一下静了下来,透过风挡玻璃,平静的大海出现在我的眼前。海水依旧是灰蒙蒙的,即便是初升的太阳懒懒地低悬于远方的天空,也没有洒下一丝金色。
我下意识地取出烟,叼在嘴里,用火机点燃,顺手摇下车窗。伴着淡淡的海浪声,微腥的海风涌入车厢,吹拂在人身上,凉爽爽的。
我侧对着车窗,长长地吐出一串烟圈,然后把座位向后放了放,闭上眼,靠了上去。柔软的织物让人安宁,我一直未睁眼,回味着自已十五年的刑警生涯。
从二十二岁到三十七岁,那是一个男人最好的年龄。
海浪和海风带来平静,过去那些惊心动魄的岁月,在回忆中也变得淡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