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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哈眼睛眨了眨,目瞪口呆地看着洛风,这基因药,效果那么好的吗?
由于修炼天赋平平,他现在也不过一星斗士,因此只能跑去当记者,当狗仔,如果他能突破到三星,起码也能当个狗仔队长啊!
如果自己能成为三星斗士,田园里那些母狗就能由着自己挑了,甚至胆子再大一点,还可以考虑追求狼女!
以前他送外卖的时候,曾误入狼群,那一头头高大威猛、威风凛凛的狼,让他战战兢兢,而被狼人众星捧月般围绕的狼女,更是犹如云端美人,可远观而不可亵玩。
回想过去的二十年时光,简直是一片黑暗,这二十年,他送过外卖、开过滴滴、当过狗仔、扮过吉祥物,生活就像一颗浮萍,随风飘荡,迷迷茫茫,不知所终。
像他这样优秀的兽人,本该灿烂过一生,怎么二十多年到头来,还在兽海里浮沉?
洛风神色平静,表现的漫不经心,因为如果真被二哈发现,这里有颗变异的神魄果,那么他们今天这场交易,恐怕便进行不下去了。
变异的神魄果,论单个的价值,必然是远远超越基因药的。
几十颗神魄树,未必能见到一颗变异的神魄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