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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郎君看好,这是公文,钱驿丞说凭公文入住有行内价,房费只给七成即可,对吧。”瘦捕快把一纸公文递给6庭,开口确认。
6庭一边接过公文,一边点点头说:“对,本店和驿馆有契约,凭公文只收七成房费,三位稍等,马上登记,一会就好。”
古代百姓不能随便走动,通常离开家里超过三十里就要到官府申请证明自己身份的东西,战国时用“节”、汉代用“传”,唐代演变成“过所”,唐朝后叫“路引”,普通百姓出外要过所,官府的人用公文就行,凭着公文过关、入城、住宿。
捕快押送犯人,本应住在客来居旁边的驿馆,不过驿馆有个规定,地位相同者先同先得,官位低的给官位高的腾房间,苏州是一个大城,又处在交通枢纽,驿馆经常爆满,于是跟客来居合作,驿馆人满时,会分一些客人给客来居,客来居给予一定的优惠,这一行三人就是钱驿丞介绍过来的。
6庭打开公文准备登记资料,只见上面写着:兹派捕头张长明、捕快吕小丁押送犯人王珪至越州,沿途关驿予以通行接待,公文的最后赫然是刑部的大印。
黄掌柜真是料事如神啊,只是听了二句话,就从口音判出是从长安来的,等等,6庭突然打了一个激灵,王珪不会吧,眼前这个发须俱白、刚刚还戴着木枷的罪老汉,这个罪老头竟然是唐初四大名相之一的王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