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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样的年代里,一个年轻的未婚妈妈带着一个父亲不明的小孩子,生活是很艰难的。
后来与丁妈妈曾经同事的赵友同找过来,说他厌倦了单位里勾心斗角的那帮人,与其累心费神挣那一脚踢不倒的几个钱,不如他们两个合伙儿,开饭馆做生意。
丁妈妈那个时候正在为生计犯愁,自然是答应的,于是就有了这间碧馨素菜馆。
菜馆一开就是二十二年,养大了丁宛晴这么一个大活人。
丁宛晴长大后,才明白胖叔叔的心思,其实胖叔叔一直爱着丁妈妈,只是他年轻的时候不敢说,时间越久,就越失去开口表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了。
只要看丁宛晴的样貌,就知道丁妈妈年轻的时候会有多漂亮了。胖叔叔却着实是一个矮个子的胖子,弥勒佛一样的体型,连眼睛笑起来弯成一条缝的样子都像佛。
面貌上的差异,让胖叔叔在丁妈妈面前一直是卑微的,他一定以为自己是癞蛤蟆肖想天鹅肉,所以一直心甘情愿地当一只默默付出的癞蛤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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