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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果,后果,,,”小女警说着说着,就开始哭了起来,“后果,如果严重了,死刑都有可能。”
“去他妈的!”
时间不长,疯子从门外闯了进来,看样子也是看了电视上的报道。
小女警哭哭啼啼的,我安慰了她几句就匆匆刮掉了,疯子身后跟着一个女人,这女人不是别人,就是当初为吴天童打官司的美女律师,祝辰雯,相传,祝家自打**时期,就已经以律师世家闻名于世了。
“雯雯虽然有点小笨,但专业方面却是这个,你把事情从头到尾说一遍,她会帮到你的。”疯子拍了拍我的*,脸上并没有太多的担心,毕竟一起经历过的大风大浪多了,这些也就不算什么事儿了。
到了下午,网上舆论的风向也变了,从一边倒的盛赞飞奔英雄变成了针锋相对的辩论,正方大多是年轻冲动的草根阶级,他们支持我,说这是一种大无畏的英雄行为,而人贩子则是罪有应得,死一百次都便宜他们了。
反方则多是受过高等教育的精英阶层,他们言辞犀利,引经据典,说我只是见义勇为,并没有执法权,人贩子也只是犯罪嫌疑人,在没有经过司法判决前,任何私刑都是违法的,任何人都不能以任何理由剥夺他们的生命,那位飞人朋友,先将一个人扔出车外,直接导致他被后面汽车轧死,然后又带头殴打两外两个犯罪嫌疑人,导致一个死亡,一个重伤,这是不折不扣的杀人行为!
然后还有一些刻薄的人,说我也不是好鸟,有那功夫不去报警,反而抢夺别人的自行车去追赶人贩子,这是一种个人英雄主义的体现,看多了美国大片的结果,在我们社会主义祖国,不值得提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