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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认命的放弃,用匕首刨开狼肚,取了最嫩的肋条和里脊肉,便如野兽般撕咬起来。他是怕再过一会儿,口中的血腥味淡去,就无法在鼓起勇气入口。
狼的一生不是在狩猎,就是在狩猎的路上。
巨大的运动量和经常挨饿,让它们的肉变得很柴,贼难吃。
嗯,怎么形容呢?
就连乞儿措木部落里,馋得连从身上捏住了只虱子,也不忘扔进嘴里期待声嘎嘣响的牧民,都坚持嫌弃着狼肉的难吃。
华雄感觉自己在嚼着一块老树皮,又韧又硬。
吃了约摸一斤有余的六分饱,足足用了一刻钟,加上腮帮子不停传来麻木的抗议。
不过能吃得下,总是好的。
六分饱,足够提供今夜身体所需的热量了。
吃得太多,会让血液集中跑去胃部帮助消化,让头脑变得昏昏沉沉,犯困想睡。这种道理,华雄还是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