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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介绍时虽然运用的字眼是‘直觉’,但在选择数字的时候还有一定的逻辑性和概率比例。比如,选择数字:50;因为是中间数字,如果另外两人选择的数字较为极端的话,是0和100时,50的靠近纪律为26~74,而0和100则分别为0~24以及76~100,中间的25以及75是重合数字。
这样考虑的话,假设学生会的两位干部足够默契和理性,她们之间数字的差距会比较大且同时涵盖的数字会尽可能的多。使用这种逻辑去推理,可以让我测算出她们最有可能的选择的2个数字,同时根据她们的选择,决定写下自己的数字,就能获得最大胜出的几率。
同理,在对方足够理性的状态下,对方也会反推我脑中猜想的数字,这样一来二往,我们最终经过无数的相互猜测和推理,会将数字不断地变小,最终倾向于0,这个类组合在博弈论中有一个非常出名和重要地术语被成为纳什均衡。
但这个游戏,只要我写0,输的概率就超级大,因为最后决定数字的不是我们参与者,而是屏幕停止跳动的瞬间。由于无法看到屏幕,所以也无法根据随机跳动的数字进行随机性计算。更因为,对方有两个人,只要这两个人中有一个不写0,我就无法获胜。
道理是这个理,不过对待这种随机性强地游戏,我是那种喜欢讲道理,用逻辑的人吗?
仔细想,我好像还真是。
飞速转动我高智商的大脑,在它发出抗议前,我睁眼写下一个数字。将写字板倒扣后,我露出神秘的微笑。注意到我举动的那两人也当即写下她们的答案。
提交答题板后,屏幕停止跳动,最终的数字停在了‘12’这个数字。从我开始,旁边的助理依次打开我们的题目板:10,8,20。显然我的数字会比较接近最终数字。就在评论感叹我们答案太过相近的同时,我站起来说,
“果然不出我所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