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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她像是突然打通了自己身为女人的任督六脉,手指攥着姚信和的衣角,开始有些粗糙地撒娇起来,圆滚滚的一双眼睛眨巴两下,胸前那团软绵因为挤压而往上拱起,凸出一个饱满的弧度,喘气的空荡上下一蹭,要不是真挤不出眼泪,兴许都能称得上感人了,“脚崴了,好疼,今儿晚上我怕是过不去了。”
姚信和以前不是没遇到过“投怀送抱”的女人,但像沈倩这样,挺大一只,往那一躺,干脆不起来的,他的确头一回见。
但沈倩显然觉得自己演技挺好。
她下午才从乡下回来,衣服上沾了不少农村里的味道——泥疙瘩、家禽饲料、脱了壳的稻谷,路边开的野花儿,都有,混合在一起,味道倒也不难闻,就是有些怪异。
好在姚信和没有觉得反感,垂着头,甚至有些下意识地亲近。
他小时候被拐卖,活在乡野田间,其实就是在这样的味道里长大的。
姚信和被接回北城以前,一直跟养父陆向前生活在南平乡下,那会儿他还叫陆和,隔壁住着堂姐陆曼一家。
陆曼也是陆家人从外头买回来的,比他大三岁。
陆曼的养父母很早以前就带着儿子进城打了工,留下她一个人在乡下照顾家里七十多岁的爷爷。
姚信和那时放课之后无人管教,吃了上顿没下顿,一有空,就下河抓鱼,或是爬树,摘一些能入口的果子和花儿,隔一阵,上村长院子外头偷点儿野蜂蜜,存在家里干净的坛子里,饿得狠了就拿出来,沾着陆曼偷塞给他的馒头吃上两口,不光顶饿,还特别解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