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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到十步!
似乎也可以!
方承恩之所以选择房家的酒楼,就是看好了对面的聚德楼。
所谓同行是冤家,他家生意那么好,自己如果干掉了这家酒楼,岂不是可以踩着对方的脑袋上位,举打响名声。
距离不过十步的话,好像也没啥影响!
“少爷,少爷,小的新找的那家酒楼可好了,面积也足够大,比您看的那家好很多,如果不是因为店家是个外地商人的话,也不会出售呢!”
长安城东市,居住的般都是达官显贵,自然而然,能在这里做生意的多多少少也要有点背景,特别是酒楼这样鱼龙混杂的生意,如果背后无人,那些纨绔地痞就够家酒楼消受的了。
肖腾所说的那家酒楼东家,应该是外地前来长安的商人,还没了解长安城的情况,结果就冒冒失失的在东市开了酒楼,如果是开在平民百姓居多的西市,估计也不会落得如此下场。
背后有人,生意好做,这无论在哪个时代都行得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