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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鄱阳城内某民宅,房间里灯火摇曳,李笠和武祥坐在灯边,议论着这几日的收入,好为接下来做打算。
他俩的家都在白石村,在鄱阳城没有家,这处民宅是李笠最近租的,以便在城里有个落脚点。
自从李笠那日在鱼市和小刺头彭均‘不打不相识’后,两人这段时间‘眉来眼去’,居然就成了好友,一起合作发财。
对此,武祥不理解,趁着今晚有机会,他问:
“寸鲩,我觉着不公平,大鲇彭什么都不做,只是收鱼然后转卖,每尾可以赚至少两文,我们累死累活,扣去成本,也不比他多赚多少。”
李笠回答:“话不是这么说,你要知道,钱得拿到手里,那才是钱,也就是落袋为安。”
“你看,自那日和他做了约定,这次我们用排钩钓来的黄芽丁,运到鄱阳马上就出手,不需要在鱼市摆摊卖,很快就能到这里好好休息一下,这不好么?”
“还是那句话,钱得拿到手里,那才是钱。”
李笠需要帮手,因为他如今的身份是吏家子,必须服吏役,形同被一个无形的枷锁锁着,所以需要培养武祥来做自己的帮手,那么该教的就得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