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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柜台前,却见三个中年人站在那里,各自面前一碗酒,几个羊蹄一碗蚕豆,在那说话。
这是自卖烈酒之后新起的一种风俗,真正好酒的才会如此。也不要什么菜,就是为了喝酒,享受那种晕晕乎乎的感觉。若是水酒,却不能够如此喝,需要几个下酒菜,慢慢品才行。
与韩练行过了礼,杜中宵道:“阿爹,现在时候尚早,店里已快坐满,生意还好?”
“好,好!”韩练连连点头。“自卖了烈酒,生意便一天好似一天。以前店里我们一家三口尽可以招呼,现在就不行了,只好招个小厮来帮衬。”
杜中宵点了点头。新招的小厮就是顺儿,今年只有十一岁。城里面这种半大孩子所在多有,这个年代教育又没有普及,他们便到处受雇做工,这个年代反正也没有不许用童工一说。
说了两句话,旁边一个五十多岁的中年人对杜中宵道:“你就是杜举人家的小官人?”
杜中宵忙叉手行礼:“在下正是。不知老丈如何称呼?”
中年人笑着道:“我是县衙前街上卖笔的何大郎。年前你阿爹过了发解试,用的正是我家的笔。”
杜中宵心中暗叹了口气,可惜父亲最终没过省试殿试,不然倒是给这家一个好广告。凡是参加科举的举子,卖纸笔的店家都会特意记着。一旦高中,便是他们的活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