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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朝阳回到这个风雨飘摇的年代,这具身躯也才十二周岁。
有个老爹,有个哥哥,家里祖上历代为官,都是清贵。门风傲骨,家国大义,都是郑家引为傲的。
中学时侯就参加了共产主义,因为天赋异禀,被党组织选拔为地下党成员,送去参加了国党的中央警察大学,还成了优秀毕业生,被校长接见授予荣誉。
人太优秀了,到哪都是发光,被戴某人看中吸纳进了军统,派去北平进入日伪政府,伺机刺杀汪伪政权重要人物。
得,成了双面间谍,但郑朝阳一颗红心向太阳,一心一意跟党走,永远都是共产主义接班人。
此去一行,尽是敌国,郑朝阳坚定又迷茫,坚定的是信仰,迷茫的是生死置之度外,不知道是否能看到明天的太阳。
到了北平除了考进了汪伪政府北京警察培训班,成了北京警察局的一名基层巡警,穿上了黑狗屁。
刚来到北平,郑朝阳就和组织取得了联络,他的上级是他的老领导罗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