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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你请我第一次来吃吗,我能知道什么?”
“那个红毛就是这里的老板,叫林尘一,说起来这老板以前读书考的分挺高的,后来听说读了我们市的警察学院,结果见义勇为不小心弄死了人,听说当时其实是四个人动的手,可不知道为什么最后好像就他一个人进去了。”
“那确实怪可惜的了。”
餐桌上两人小声谈论着林尘一的过往,“非主流火锅”的老顾客其实都知道林尘一的往事,也是冲着这一点经常来照顾他的生意
当时林尘一打死的那个人是一个吸毒的惯犯,经常在人烟稀少的街道持刀抢劫,正好他人生中最后的一次抢劫遇到了林尘一天他们四人回寝室,四人就动了手,结果他就被失手给打倒在了电线杠的铁块上撞死了。
这个事在三年前本市是报道过的,当时的争议特别大,一个部分人说这个少年是警校的学生对方是一个吸毒惯犯并且持刀非常危险,应该算正当防卫,一部分也有说怎么吸毒的人就不是人了是吧?就能打死吗?不应该由法律在审判吗?
最终的定义其实可以为正当防卫过失杀人,奈何那个被救的中年男人被什么人给威胁了,他害怕了,并没有出庭作证,又因为那个街道是个老街道摄像头并没有那么多,这下就百口莫辩了,后来被警校开除,被判入狱三年。
林尘一的办公室在火锅店的二楼,跟楼下那天马行空的装修不一样,他的办公室干净整洁,黑白灰三种色调看上去很简单。
他说的是办公室,其实更像是一个卧室,办公室还放着床铺跟衣柜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