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轩吃着吃着神色有些暗淡,喝了一小口鸡汤道:“我是……第一次吃到这些……谢谢你。”
墨霜手上的动作顿了顿,道:“你以前吃的什么?”
“我一直在逃命,别人要是啃施舍点残羹冷炙都是好的了,最好的情况就是有馒头吃还有热汤下着。在野外就是吃的树皮野果草根什么的。”轩的喝汤抬碗的手停顿了下来,抿着唇,似乎是在思索什么:“再以前的话……。我还没被抓的时候……。好像吃的也是这些吧,族人都居无定所,现在自由的没多少了。”
墨霜默默的听着,慢慢的吃着菜;不知心里在想什么。
“嗯……。。你呢?大哥哥。”轩抬头望着面前英俊的男子,好奇的问道:“你说这些菜一般……。是不是以前吃过比这还好的啊!…………我看你那么有钱,一定是个富家公子!”轩自顾自的说着:“我以前见到过富家子弟,衣服的绣文都用的金丝线,穿戴的都是价值连城的东西,还养有好多的鲛人和类!那些鲛人和类也…………。”
“没有。”墨霜淡淡的话语,打断了轩的唠叨;他不带任何情绪的缓缓道:“我吃过的最好的菜是自在闲山庄酒楼的菜;其他的,就是野菜烤肉或者面食。比你好些。”
轩很惊奇道:“野菜烤肉面食?”转而笑道:“那不奇怪啊,要是找不到城镇,在外歇息,也只能将就了。这些已经很好了!我们的气力就只够抓抓鱼,时间长了都会累,唉……。我也想有大哥哥这样一身的力气,这样就有肉吃了!”
“是的,这样就很好了……”墨霜眼神飘忽。轩奇怪的看着墨霜,不知道他又在想什么。
被无锋从暗无天日的瀚海荒漠救出来,已经是天赐的眷顾了;不用被日夜折磨,不用有一顿没一顿的挨饿…………自己最长的不饮不食的间隔是多久?一周还是一个月?身为妖族,体质比人族强悍,比人族能挨饿受冻,比人族能挨打…………要是,同时没有饥渴感,没有痛觉就更好了;然而可笑的是,妖族的饥饿感比人族更甚,痛觉比之人族的没有分毫减弱,相反的是,他们的腹部无论锻炼的再如何结实,依然是致命的要害;更是一个痛觉神经的敏感聚集地。相对强悍的皮肉有着相对纤弱敏感的神经……这也许就是所谓的“公平”。
想着在瀚海荒漠里有一顿没一顿的食物,想着食物腐败发臭,甚至还有黑绿液体流出的场景,墨霜觉得自己的肠胃有些不适。然而自己以前却确实将那些不能称之为食物的东西咽下去了,并且还是一种奢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