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赴宴(四)身世 (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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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料不知是谁在哪儿听了从前韩鸿山曾经违背军纪、逐出军中那段历史,一传十十传百,最后弄得边城竟人尽皆知。
这个世界只有男人,大概是雄性激素太过旺盛,众人对英雄豪杰、守军大将等强者都有一种莫名的崇拜。反之,对韩鸿山这种违反军纪还苟活城的孬种做法更是极其不齿。传到最后,韩鸿山简直成了过街老鼠。不过做为煞气浓重的刽子手,倒没有人真敢挑衅他,顶多背后唾弃
在边城人见人厌这种情况,导致韩鸿山老大岁数还没有找到伴侣。按韩鸿山样貌可以,家世可以,虽“工作”不咋地,但身材高大魁梧,挺有爷们儿样儿的,不该如此困难。奈何从前办的事儿太不爷们儿。众人都讲究个脸面,谁家子要是跟了他,肯定连带着被人瞧不起,所以
韩鸿山一直等到二十八岁,这岁数在这里已属超级晚婚年龄。这男人快憋坏了,寻思怎么也要找个伴儿留个后啊。随即宣称,不管啥样的人,能跟他过日子就行
这一表态,真有了人选。
边城有户人家姓史,据以前是山民,住在山上打猎为生,后来这家两个父亲一个重病卧床了,一个被猛兽所伤腿瘸了,儿子便和两位老父下山搬到边城城郊一处草屋安顿。
这儿子从在山里长大,见识有限,性格愚钝,皮肤黝黑粗糙,相貌就平凡之极,左眼下还烙下个蜈蚣大疤,只身材倒是结实。儿子身无长物,因力气大,便在城里肉铺打零工,当起了屠夫加搬运工,养家糊口。
儿子也早过了成亲年龄,只因那重病卧床的父亲撒手人寰前已花光家里所有积蓄。家穷人丑,根没人愿意与之结亲。
在这个世界,多数男人成家还是愿意做“主”,而不愿意做“从”。不过倒也有规则可循,如家世高者为“主”,或武力强者为“主”,要么就是强者心甘情愿为“从”。
儿子原也想做个“主”,但他要权没权要钱没钱。无奈只得决心屈从做个“从”,怎奈几年下来,连做个“从”都没人愿意要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