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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瑟,我觉得你应该把兔子活着交给莫甘娜,没有哪个女孩子喜欢血淋淋的东西,活着的兔子才是她们喜欢的,埃尔多的姑娘们都这样。”梅林有时候都不知道该怎么形容亚瑟的粗线条,女孩子心情不好,你送几只死兔子是几个意思?(埃尔多是梅林的家乡)
“活的?那太麻烦了,再说了,兔子肉很好吃。我心情不好的时候,就喜欢吃些好吃的。莫甘娜也一定是这样!”
面对亚瑟这种钢铁直男的回答,梅林吐槽不能。梅林发誓,就这样的亚瑟,绝对没有女孩子喜欢。难怪都快二十岁的亚瑟到现在还是一个初哥了。这家伙完全不懂女孩子的想法。
反正梅林是不打算和这个白痴讨论女孩子的爱好了。
其实梅林还是蛮羡慕亚瑟的,这个家伙根本没有烦恼之说,什么事他都能轻描淡写的忘掉,好像从未发生过一样。就比如那个孩子的事,所有参与进去的人都非常紧张,哪怕是莫甘娜也一样,可亚瑟却可以当没事发生一样,该吃吃该睡睡,一点感觉都没有。
心大也是一种天赋!
“梅林!你是什么毛病?我们在打猎,需要迅速,隐蔽,思维敏捷!为什么你总是显得傻乎乎的!”
原来梅林走神的时候,不小心撞到了亚瑟的身上,导致亚瑟的猎物逃跑了。
“what?”梅林却还有点搞不清楚状况。
“……算了!”亚瑟不想和这个傻乎乎的侍从说更多了,反正他也只会问更多的为什么,却从不抓住重点。